前几天,一位34岁的越南小哥因为走私“亚洲红龙鱼”在阿德莱德机场就地被捕,不仅尝受牢狱之灾,还将面临高额罚款。
无独有偶,28岁的中国台湾男子C某因涉嫌走私澳洲蜥蜴,被指控犯有67项罪行,在墨尔本被捕。他的罪行包括严重虐待动物罪,非法持有野生动物罪,以及以不必要的痛苦方式包装动物罪。 被捕后,这位男子承认,他总共分6个批次,把40只东方水龙,19只东方蓝舌蜥蜴和1只黑头巨蜥通过澳洲邮局寄到了中国香港。
监控录像显示,C某在一间公共厕所内把蜥蜴从箱子中取出,放入了购物袋内,然后拎着他们走向了墨尔本CBD的邮局。
两天后,C某被捕。环境土地部门,水资源规划部门,环境和能源部门,澳大利亚边境部,以及澳洲邮局对他开展了为期10个联合的调查。 法庭了解到,为了挣钱赡养生病的母亲,C某在9月来到澳大利亚,在昆士兰Bundaberg的一家农场工作了一个月。在那里,他遇到了一个中国男子,给他介绍了一个“来钱快”的门路。于是,C某在12月持旅游签再次来到澳洲,通过微信组织了这些走私活动。 他的律师告诉法庭,C某是个热爱动物的人。 对此,地方法官Alan Spillane嘲讽道:“真的吗?你对这些动物表现出了彻头彻尾的冷酷,这么做纯粹是为了利益。” 检察官Ty McLeod 早些时候已经详细地说明了C某是如何把这些蜥蜴的腿绑在一起来限制他们的活动的。 他说:“这些蜥蜴被塞在袜子里,然后藏进了电饭煲和蒸锅底部的空隙里。接下来他们还要进行长途飞行,一路上没有食物和水,也没有温度控制,这太残忍了。”
“一只蓝舌蜥蜴受伤严重,不得不被安乐死。据兽医的报告,这些动物承受了很大的压力。” 考虑到C某是初犯,并且积极配合当局调查,法官Spillane判处他六个月有期徒刑。 听到判决,C某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切记!根据澳洲相关法律规定,抓捕或占有野生保护动物的最高刑罚是38685澳元的罚款或者两年牢狱,而虐待动物的最高刑罚则是40297.5澳元或1年牢狱。 任何人如有非法野生动物贩运信息,请致电1800 333 000与Crime Stoppers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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