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我在sunnybank去eight mile plains那个BP路口那里,那时还是roundabout,现在是红绿灯了。我走外道直行往M3 GC那个出口那个方向,另外一辆车从右从内道进来。那女生进roundabout的时候打了右灯,所以我以为她转右,我外道直行是没冲突的,所以我进入了roundabout,但是她来到我面前要出roundabout,所以一下撞上了我的车。当时我们都觉得是她的错,包括她自己。我看我的车不严重就没要她的驾照,没抄她的车号。丫还可怜兮兮地跟我说刚拿驾照一个月,不知道直走进roundabout不需要打灯。一个月以后我收到她保险公司suncorp的信,要我赔她的车。我把信交给我的保险公司RACQ,RACQ研究后说是我的错,因为我没有give way。我打给racq的officer,他说对方虽然contribute to这个事故。但是责任在我。不想跟丫废话,买了第三险,所以给了500RACQ让它处理算了。不过至今气一直没下,我当时没要丫驾照车牌,丫却偷偷记下我的车牌。做人不能这么不地道。不知道楼主是不是跟我情况类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