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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今日之事请大家理论,房东有理我有理 [打印本页]

作者: yamatwj    时间: 2012-8-13 22:21
标题: 今日之事请大家理论,房东有理我有理

由于工作需要要在gold coast附近租个房子,上周三去parkwood看了一家,租金135,定下来以后周四晚下班以后就入住了,七点钟左右到房东阿姨家里,还停电,饭都没法热了吃。阿姨第一印象人很好,还给我吃银耳汤。周四晚上给了房东阿姨一周的房租,两周的bond金总共405刀,阿姨给写了收据。本人上班的,早出晚归型,自己在brisbane有住处。周五下了班就直接回brisbane自己住处了。本来说大约在parkwood住三个月,但是由于突发事件,要取消parkwood的租约,立刻于周五晚上和房东商量,表示很抱歉,因为真的就是住了一个晚上,和房东商量愿意付一周的房租作为补偿,房东阿姨电话中表示同意,还约好了周一下午四点去拿行李,因为阿姨说她白天要上班,而且房租是付了却没有钥匙,进不去房子里拿东西。

于是,下午四点不到到了阿姨家里,福建阿姨正开着她的马自达回家。我和我老婆拿了很快收拾了东西,想拿回bond金。阿姨坚决不同意,一分钱都不肯退,不愿意是觉得我违约。然后我做退步,愿意付阿姨两周房租,让阿姨退一周bond金,阿姨依旧不依不饶,一份钱不愿意退。我不干了,以rta威胁,阿姨无奈愿意拿出135刀与我手中的收据做交换。

这位房东阿姨,拿了我两周的房租,还不停的说我占她便宜,说我不讲道理,说我遇上她这样的房东真是如何如何好。我就不明白了,我住了一晚上付了两周房租。大家都懂的,房子不住了要提前两周通知,我也算提前两周通知了吧,而且这两周还是要住在房子里的,我都不住了,让您白拿了两周房租,的了便宜还要卖乖,还要骂我不讲道理占你便宜。我都不明白便宜从哪里来。可能的确我之前说要住上大约三个月,但是有难言之隐事出有因不能租了也不是故意要为难这位房东阿姨。但是这位阿姨在电话里答应了收一周的房租的,碰面了就坚决一分钱也不肯退了。我询问原因,阿姨说这个在电话里不方便说。见钱眼开了不是,有什么电话里当时不方便说的,或者直接说碰面了再说也可以呀。然后这位福建姓陈的阿姨一直把我们骂出门口。大家出来混,要互相理解,我觉得我并没有不讲道理,也没有做错什么,奉劝这位姓陈的福建阿姨,见好就收不要太过分了。

出门的时候我跟阿姨说我要把这事贴在网上让大家评评理,到底谁有理,阿姨当时还非常的理直气壮。

另外就是要告诉在parkwood找房子的朋友,擦亮眼睛。这样的房东不能再被她们欺负,这样的房东不能去租他们的房子。

作者: estyle    时间: 2012-8-13 22:56
他還真不錯 要是我退你6天房租。。。就算是口頭協議你的確是說要住三個月。如果按照rta來說估計你還不只損失兩個禮拜bond金。 先說rta一般四個禮拜押金 在你毀約需要搬走時一般都是房租付到有人租你房間的時候 外加一個星期房租的廣告費用,這樣你押金才可以全退。你要是直接就不住了你押金也不可能拿的回了。 如果是沒有住期的合同 那麼你起碼要一個月前通知。所以我覺得你可以拿回一個星期錢已經很不錯了。不過他罵人的確是他不對 但是你也要理解你是先毀約了 其實最後佔便宜的是你。
作者: yamatwj    时间: 2012-8-13 23:25
不要拿rta的规定来框我,这事能上rta吗?大家都懂的,能上rta阿姨能那么着急么?来这里不是一天两天,租房也不是一天两天,遇到房东无数,RTA也不是没去过,这样的绝对是第一个。
作者: crysisbillylee    时间: 2012-8-13 23:30
你先冷静   
作者: yamatwj    时间: 2012-8-13 23:41
我很冷静了,我很愿意给两周的房租,房东阿姨不愿意,一开始还说一周阿姨都答应了,后来又反悔我也认了。就楼上说的给六天也算合情合理吧,不是我要挟了下一分钱都拿不回来,还要被骂。本来中国人租房就没rta那么多规矩,也不是没跟老外租过房。我只是觉得大家摸摸良心问问自己到底是不是对的起自己对得起别人。
作者: iloveyoupp    时间: 2012-8-13 23:50
租房搞那么麻烦干嘛,大家都是学生,出来何必搞的那么麻烦,我根本不用合同,给多少钱包括BOND金,直接写个收条给你。要搬的时候提前2天通知我就行了,BOND金全部退还,出门抬头不进低头见。何必呢~~·

作者: estyle    时间: 2012-8-14 00:17
yamatwj 发表于 2012-8-13 23:25
不要拿rta的规定来框我,这事能上rta吗?大家都懂的,能上rta阿姨能那么着急么?来这里不是一天两天,租房也 ...

我不是拿rta來框你 我只是針對你文章裡說到的rta來說而已。 我想表達的意思是說阿姨罵你是不對的 不過最後結果你拿回一週房租是不虧了 你也有不對的地方也就算了 沒必要把事情鬧大。你站在阿姨立場想想 只住了一天啊 肯定會不爽的。你們就算找上rta阿姨最多也就是把bond交上去 了不起被警告一下 嚴重點罰點錢 之後針對你們的事件不是也得照rta的規矩來?你既然知道rta的存在但你還是跟阿姨在沒經過rta的情況下租房子了你也一樣不對  鬧到rta對你們雙方都只有損失沒有好處吧。我就覺得結果是好的就好了 被罵幾句就算了 畢竟你理也不是直的。

作者: yamatwj    时间: 2012-8-14 00:18
哎,都象您这么好的看的开就好了啊!
作者: yamatwj    时间: 2012-8-14 00:28
estyle 发表于 2012-8-14 00:17
我不是拿rta來框你 我只是針對你文章裡說到的rta來說而已。 我想表達的意思是說阿姨罵你是不對的 不過最後 ...

就算是我半当中违约也不能一分钱也不退我,这是绝对不讲理的。要怎么解决为什么不能好好说,能像您这样说退六天也是合情合理,就算找rta租房半途中要退也可以帮忙找下家把合同转了。什么也不说也不商量直接说违约一分都不肯退也太过了吧。照这样谁敢跟她租房,没住满时间押金就一分不退。我是懂rta,不懂怎么办呢?不愣是被她框了去?我发这个帖子不是在争论钱的多少!我是觉得要讲道理。
作者: estyle    时间: 2012-8-14 00:33
yamatwj 发表于 2012-8-14 00:28
就算是我半当中违约也不能一分钱也不退我,这是绝对不讲理的。要怎么解决为什么不能好好说,能像您这样说 ...

唉所以我已經說了兩次阿姨罵你是他不對啊。

作者: yamatwj    时间: 2012-8-14 00:41
她绝不是不对,她就是想框bond金。所以提醒大家,这样的房东谨慎入住。
作者: yamatwj    时间: 2012-8-14 00:55
estyle 发表于 2012-8-14 00:33
唉所以我已經說了兩次阿姨罵你是他不對啊。

您也太客气了,她骂人不对,她不讲道理要框bond金还骂我不讲道理。算她黑心应该也不算过分吧。就算你要补偿多点也好好说,总可以解决。
作者: yamatwj    时间: 2012-8-14 01:05
iloveyoupp 发表于 2012-8-13 23:50
租房搞那么麻烦干嘛,大家都是学生,出来何必搞的那么麻烦,我根本不用合同,给多少钱包括BOND金,直接写个 ...

都像您这样想的开就好了,我愿意补贴两周房租,却还咬着我第三周的钱不肯放。当我采取手段要回本该属于我的第三周房租还要骂我占她便宜,不讲道理。以后租房找您了
作者: 台北人    时间: 2012-8-14 09:41
是房客不對,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
真要照法律來說
你得付租金直到房東出租該單位為止,你還得付他因為要出租該單位的相關廣告費,仲介費
但是他得退你訂金
是你毀約在先
台灣人都是講道理的,不至於發生這種事情
但是
該房東是福建人,也就是說大陸中國人,發生這種狀況
不予置評
作者: MMT    时间: 2012-8-14 11:08
台北人 发表于 2012-8-14 09:41
是房客不對,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
真要照法律來說
你得付租金直到房東出租該單位為止,你還得付他因為 ...

我以前有個室友也是台灣人
他也非常不講道理喔


作者: MMT    时间: 2012-8-14 11:11
建議樓主要認清一個事實
以前大家的習慣性做法或你的認知
和 "法律規定"
是兩碼子事
在澳洲
都是依法行事
所以
這件事上面
你理虧
作者: estyle    时间: 2012-8-14 11:17
台北人 发表于 2012-8-14 09:41
是房客不對,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
真要照法律來說
你得付租金直到房東出租該單位為止,你還得付他因為 ...

這。。。跟哪里人扯不上關係吧。。。台灣媽媽有的可厲害的很。。。
作者: MMT    时间: 2012-8-14 11:19
estyle 发表于 2012-8-14 11:17
這。。。跟哪里人扯不上關係吧。。。台灣媽媽有的可厲害的很。。。

同意
跟哪裡人扯不上關係的
因人而異

作者: Charles    时间: 2012-8-14 12:25
这段时间到处是这事情。冷静合理解决问题。
作者: soficming    时间: 2012-8-14 13:17
yamatwj你好,
我来发表我的意见

你和房东之间有3个月的合同。如果是结束3个月之后,没有继续签署新合同的情况下。如果你要搬走,你需要给房东28天的NOTICE,这是为了保障房东在resonable时间内找到房客。如果房东要求你搬走,房东需要notice 你56天,这是为了保障房客在Reasonable 时间找到新的住所和足够的时间PACKING AND MOVING.澳洲的法律还是比较照顾弱势群体-房客。当然,恶意毁坏房屋的房客例外。警方可以直接驱逐房客。

你的这个情况属于,还没有完成合同就要搬走。这种情况下:1你需要和方通协商,如果房东同意的情况下,中间因为找新人顶替的任何广告费用都应由你承担。2.如果房东不同意。你跑掉。你将损失1个月的BOND,如果是在澳洲房屋中介发生的合同,你的名字同时会进入BLACK LIST。对你今后在澳洲生活的信誉度将受到影响。

我个人来讲,来澳洲10多年了。也是从留学生一步步的走到今天。经历了很多租别人房子,整租房子,买房子,出租房子给别人等。觉得很多留学生对这些情况不了解,只是觉得自己有委屈。但是这样确实是不对的。

如果是个安慰贴,我们可以过来安慰你,表示同情。

但是如果是个评理贴,我确实没办法站在房客这边。

希望通过大家的评论,你能张开双儿,听进意见。而且这个经历是个好事,让你了解到真正的一个情况,对你在澳洲今后的日子有帮助。

我的贴针对事情不针对人,没有恶意。只是希望这边的师弟师妹们能够多多了解澳洲租房方面的法律和常规。

祝福大家工作顺利,住房开心。
作者: 一碗热翔    时间: 2012-8-15 11:19
直接去rta不就好了么...


作者: 阎曦    时间: 2012-8-15 15:30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哈哈
作者: xiaohao    时间: 2012-8-15 17:02
完全按照规定来:
搬家你要提早四个星期通知,一直交房租交到房东找到下家,BOND在所有合同约定结束后退还(假设没有损坏赔偿什么的)。BOND和房租并不相关,并没有BOND抵扣房租的说法。
如果没有通知私自搬走,那房东不仅可以没收BOND作为违约赔偿,还可以继续追偿欠租,加黑名单。
所以房东做法没有大问题,甚至还是照顾了房客的。

但是一事归一事:
至于房东没有到RTA登记,RTA自然会处罚。这并不代表租约就不存在。租约存在就要按照上面的规定办理。


作者: nainiuwansui    时间: 2012-8-15 17:04
那个房东是黑房子么?还是正规交税和上中介的?

如果是前者。。啥都没的说咯。。不管你违约还是她违约都没的法律保障~~更别说谁吃亏了~
后者的话。。的确是房客的问题。。因为不管怎么说是房客违约~前面很多人也都说明原因了。。别说押你BOND了~你还要付额外的费用的~(广告费中介费)~呵呵~~


作者: panda    时间: 2012-8-15 17:30
感觉这房东也没什么大错,老年人,都比较把钱看得紧,你也算处理的好的了,毕竟大家立场不一样,至于口角么,你就不应该和她说放网上评理,老人家能被你说得这么没面子?
作者: anita501    时间: 2012-8-15 19:33
estyle 发表于 2012-8-14 00:33
唉所以我已經說了兩次阿姨罵你是他不對啊。

这个房东也不单单是骂了LZ,还出尔反尔了。说好退一周bond后来又想赖,估计这房东也不只是怕rta。至于她真的怕什么,大家都懂的。。。想要理直气壮拿人家的违约金就要先看看自己有没有办理好出租房子手续。税交了吗

作者: estyle    时间: 2012-8-15 20:02
anita501 发表于 2012-8-15 19:33
这个房东也不单单是骂了LZ,还出尔反尔了。说好退一周bond后来又想赖,估计这房东也不只是怕rta。至于她真 ...

其實吧 這位阿姨她怕什麼我並不在乎 因為說真的你們雙方都是不合法的 我不明白為什麼那位阿姨她在電話理答應退錢之後又不願意 可能是掛了電話之後越想越覺得不開心 有可能真的那時不方便多說 也有可能是掛了電話後同事朋友慫恿。可能我臉皮薄一點吧 我要是樓主我根本連一分錢都不會要 因為我知道如果有正式rta合同我反而更麻煩 到最後反而要損失的錢更多 (注意 我是說如果是我), 既然說好要住三個月 結果只住了一天就要搬走 押金完全不退本身就是正常的 至於多了六天的房租就當做是補償房東重新找房客的勞動費麻煩費 因為是樓主先毀約 你說要是已經住了個 一兩個月那也就算了 。我在強調 我只是覺得結果好就好了 被罵個幾句就算了 何必氣成這樣呢。在說到這位阿姨是不是想框樓主押金吧 我覺得這種情況更不應垓下定論 樓主如果按照約定住了三個月之後押金無理由被扣那麼你可以這樣說 可是就照樓主所說的情況我覺得還是太武斷了。

作者: anita501    时间: 2012-8-15 20:13
estyle 发表于 2012-8-15 20:02
其實吧 這位阿姨她怕什麼我並不在乎 因為說真的你們雙方都是不合法的 我不明白為什麼那位阿姨她在電話理答 ...

挖 您为什么第一句说了“你们双方”。。。我只是看客啊好吗?我只是觉得大家都是违反了一些东西的,LZ没有遵守约定,房东拿不出合约,估计连房子是否能够合法出租都不知道。大家都有问题,协商一下就算了,为什么要恶语相向呢?房东怕什么您当然不用在乎,您又不是当事者。但是房东大人还当成无知者一样无畏就可笑了。坦白说要是遇到这样的房东,我一点都不会给她客气,她要是真不给退的话,就直接去质疑他租房子的合法性了。反正我这条鱼已经死了,那就把房东这网也扯破好了

作者: estyle    时间: 2012-8-15 20:28
anita501 发表于 2012-8-15 20:13
挖 您为什么第一句说了“你们双方”。。。我只是看客啊好吗?我只是觉得大家都是违反了一些东西的,LZ没有 ...

哈哈不好意思打錯今天太累。
說的沒錯啊 我也說了不應該罵人啊。 我想你沒有很明白我說的 你說如果是你反正你這條魚已經死了(也就是說你反正怎麼樣你都損失了三個禮拜的錢)還不如把網扯破。 我們先撇開網會破多大(上rta之後房東的損失)你這條魚到時候損失的也一定不會是只有三週的錢了 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所以我覺得上rta是兩敗俱傷的作法誰都只有損失對這件事情一點幫助都沒有 (反正結果是拿回了一週錢了嘛 那就好啦 被罵就當做有條狗在亂吠就好了嘛)。 不過如果你覺得你是正義的化身 寧可自己擴大損失也要幫澳洲政府打擊違法出租以及逃漏稅的話 那我就沒話說了 哈哈。

作者: Disordered    时间: 2012-8-15 20:56
楼上在说什么啊 长篇大论 好绕啊...
两人商量好就行了  反正双方都有失约  都有损失  中间过程中是谁没礼貌这是个人素质问题了

作者: anita501    时间: 2012-8-15 21:04
estyle 发表于 2012-8-15 20:28
哈哈不好意思打錯今天太累。
說的沒錯啊 我也說了不應該罵人啊。 我想你沒有很明白我說的 你說如果是你反 ...

正义化身?哈哈,您真逗。

作者: estyle    时间: 2012-8-15 21:33
anita501 发表于 2012-8-15 21:04
正义化身?哈哈,您真逗。

哈哈這裡我臉皮後一下好了 當做是誇獎 收下了 哈哈

作者: 啊啊困了    时间: 2012-8-15 22:51
2周房租给了,剩下的如果真不退。不要了,晚上找人直接砸他们家。
作者: CYL    时间: 2012-8-16 01:03
反正你们都是黑房东黑房客。。RTA更笨不管用。。。。不过你要是真告RTA了。。。估计那位阿姨要吃官司了。。。。不过。。。按照常理,,这房子如果不是那个阿姨租下来的话,,,她就不应该收房租。。。顶多收个50意思意思。。。当作,,,清洁费了。。。给他2周房租还骂骂咧咧。。真是的。。。
作者: 昆仑镜    时间: 2012-8-16 13:41
骂人的不对,毁约的也不对
作者: 2airport    时间: 2012-8-16 16:05

作者: 阎曦    时间: 2012-8-17 21:51
yamatwj 发表于 2012-8-14 00:28
就算是我半当中违约也不能一分钱也不退我,这是绝对不讲理的。要怎么解决为什么不能好好说,能像您这样说 ...

我看完第一页就忍不住想说你。违约是你不对先,但你又想要回你钱,人家骂你两句你就忍着呀。你要真那么气愤当时你怎么不把退你的钱拍她脸上,竟然当时你选择忍受你现在在网上这么不愤干什么。
作者: firetree119    时间: 2012-8-20 17:38
我也觉得是楼主的责任大些,就是你违约。你的那些不住的理由都是你自己站在自己的角度上考虑的,这个和租给你房子的人有什么关系,人家愿意体谅你退你些钱,是对方人好,人家一分钱不退是合情合理的。既然你在澳洲这么多年了,在你给房东bond的时候你已经知道她不会交给RTA,也就是说明你已经默认了这种华人的默契了,这个违规和承诺的履行是两回事的,我觉得公平的解决方法是你自己找人顶你答应人家的租约,要不就放弃bond.你这样其实挺没意思的,尤其是拿告人家威胁要回了100多块钱而已。
作者: 兔崽子    时间: 2012-8-20 22:23
本人也遇到一个不讲理的qut的女房客,说好她妈来住一个礼拜,我好心不多收她妈水电费,后来她妈住了3个礼拜,我就让她补了一点水电费,她就来我家吵,还说要带一帮人来,后来又发短信来诅咒我,这个胖胖高高的女的,还是个信教的,我真心不觉得基督耶稣会保佑这种人。。。大家以后看到,请远离,完全就是一个逻辑思维有问题的人
作者: 台北人    时间: 2012-9-6 15:06
啊啊困了 发表于 2012-8-15 22:51
2周房租给了,剩下的如果真不退。不要了,晚上找人直接砸他们家。

中國人的素質就是武力解決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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