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sbaneBBS.com悠悠网 | 布里斯班中文网_昆士兰华人论坛_黄金海岸论坛_Goldcoast_租房_工作_交友_同城

标题: 人肉 刘婧 [打印本页]

作者: 阿兜    时间: 2013-5-19 15:50
标题: 人肉 刘婧
5月18号下午3点,在RUNCORN的BELLMEAD ST和WARRIGAL RD的交叉口,中国籍女子 刘婧 在BELLMEAD ST的路口直接倒车,撞到了我的车。当时还说会负责,留了电话号码。然后我就把车开去给车场看,报价在700内吧。当时通了电话,还说周日下午1点可以一起去车场再谈。结果5月19号早上开始,直接电话都不接了,她的手机号是042551XXXX
当时她开的是这辆车,好像是她朋友的。


希望大家有看到,可以告诉我下,如果有认识这人的,请提供下住址,谢谢。
还有大家开车如果被这车撞到,一定要当场处理。

作者: oozhu    时间: 2013-5-19 16:01
火钳刘明
作者: heyyooy    时间: 2013-5-19 17:42
雙方車輛都不涉及保險公司的嗎
作者: 阿兜    时间: 2013-5-19 21:00
我买第三方保险,对方没买保险
作者: lincoln    时间: 2013-5-19 22: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fiona_liu瘦身馆    时间: 2013-5-19 22:49
好犀利
作者: oozhu    时间: 2013-5-20 18:25
报警吧,就说hit and run就行了
作者: leung729    时间: 2013-5-20 18:39
人品就更差了。
作者: ththfish    时间: 2013-5-20 19:37
没留驾照信息么
作者: 909OGO    时间: 2013-5-20 19:45
第三险是跟着养路费的,也就是说你们双方都没有保险。
作者: 阿兜    时间: 2013-5-20 21:23
909OGO 发表于 2013-5-20 19:45
第三险是跟着养路费的,也就是说你们双方都没有保险。

我是在ANZ买的第三险,也不算嘛?

作者: 阿兜    时间: 2013-5-20 21:25
ththfish 发表于 2013-5-20 19:37
没留驾照信息么

没留。。。太相信中国人了。。。

作者: shelly633    时间: 2013-5-20 22:58
人品真差 鄙视一下
作者: doilate    时间: 2013-5-21 01:02
求扩散~
作者: nihil    时间: 2013-5-21 10:07
報警吧
作者: juankk    时间: 2013-5-22 12:37
报警应该能找到。都有车牌号码,虽然不是她的车,可是车主一定认识的呀。
作者: HPLP2065    时间: 2013-5-22 13:11
call police
作者: 70345    时间: 2013-5-22 13:54
报警吧~ 你最后的选择~
作者: huarong8585    时间: 2013-5-22 14:09
909OGO 发表于 2013-5-20 19:45
第三险是跟着养路费的,也就是说你们双方都没有保险。

不是强制三险   跟路费那个是保人的   
他买的是third party 车险

作者: huarong8585    时间: 2013-5-22 14:11
阿兜 发表于 2013-5-20 21:23
我是在ANZ买的第三险,也不算嘛?

算的 但是三险不报自己的车
直接报警
这些年人渣越来越多
700块就输掉了自己的人品  什么东西

作者: 佑威1989    时间: 2013-5-22 16:01
还人肉什么,报警吧,这么简单~
作者: wayne    时间: 2013-5-22 20:24
都有车牌号了,报警呗
作者: 阿米    时间: 2013-5-22 20:59
报警啊
作者: zwswhy    时间: 2013-5-22 21:33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cover damage caused by uninsured driver,尽管你只有第三方险。参考网页。http://au.answers.yahoo.com/ques ... 100830035106AAQHMht
http://www.aami.com.au/car-insur ... perty-car-insurance
作者: Terrence    时间: 2013-5-22 21:38
leibu lei
作者: thegamegh    时间: 2013-5-22 22:26
不留驾照信息怎么行  唉  报警吧
作者: 最爱小红帽    时间: 2013-5-22 22:41
报警吧。上周4我的车在MARKET SQUARE被搽到,宝马女撞了就走了。结果路人看到告诉我们此女车牌号及情况。对于DRIVE OFF的这种人,真的是非常可恨。没有人品是一定要付出代价的!
作者: greenoasis    时间: 2013-5-22 22:55
把她的电话放在妓女院
作者: 阿兜    时间: 2013-5-23 00:17
zwswhy 发表于 2013-5-22 21:33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cover damage caused by uninsured driver,尽管你只有第三方险。参考网 ...

谢谢,我明天去问下

作者: 阿兜    时间: 2013-5-23 00:18
Terrence 发表于 2013-5-22 21:38
leibu lei

假如你车被人撞,你觉得累不累

作者: blanc3377    时间: 2013-5-23 14:53
以前也遇到过这种情况。

干脆后来就买全险。

万一出了这种问题。

也不用再操心了。

作者: 布村流浪者    时间: 2013-5-23 14:59
阿兜 发表于 2013-5-23 00:17
谢谢,我明天去问下

这种也是要出钱的。。。。

作者: jine    时间: 2013-5-23 15:08
报警吧
作者: Terrence    时间: 2013-5-23 15:10
阿兜 发表于 2013-5-23 00:18
假如你车被人撞,你觉得累不累

我是说雷不雷
作者: zeushan    时间: 2013-5-23 16:08
报警吧,你有这个照片警察很容易找到车主的。
作者: GorgeousBitch    时间: 2013-5-23 18:59
火速留名
作者: GorgeousBitch    时间: 2013-5-23 18:59
oozhu 发表于 2013-5-20 18:25
报警吧,就说hit and run就行了

你这个hit and run 很经典

作者: 接送机小型搬家    时间: 2013-5-23 22:23
报警了么?
作者: 百米内夺你贞操    时间: 2013-5-24 00:07
你们两个都是可疑人物,
第一你们两个都是第三险,你却说你有第三险她没有,你知道rego是什么啊?
第二你说她倒车撞到你的车,她倒车撞你的车应该是追尾啊,怎么撞到前面
第三,你当时只有口头协议,没有足够的照片视频或者纸面协议证明她肇事,并将对你进行赔付
第四,你居然不要她的驾照信息,id什么的...

总结完了,楼主你自己觉得呢
作者: 光明顶    时间: 2013-5-24 00:59
抛砖55555
作者: 阿兜    时间: 2013-5-24 09:49
百米内夺你贞操 发表于 2013-5-24 00:07
你们两个都是可疑人物,
第一你们两个都是第三险,你却说你有第三险她没有,你知道rego是什么啊?
第二你说她 ...

第一,我对澳洲的保险确实不是很了解。我只知道我除了买REGO,还去ANZ买了THIRD PARTY INSURANCE,对方只是买了REGO。我对REGO包含的第三险不了解。
第二,事故是他从支路右转到主干道,开一半,发现车可能过不去,就又把车倒回到支路。在她开到主干道的时候,我的车已经停在她后面了,她没看后面,倒车回来,就把我的车撞了。这样描述事故清楚吗?
第三,我朋友看到了,而且当时谈到事故责任,以及事故后要怎么处理的时候,我朋友都在场。
第四,这个我想都认定责任了,对方也承认是她的错,留个电话后也就没多想。没在澳洲出过事,之前听一般是这样处理,不过没要驾照什么的,确实疏忽了,觉得都是中国人,就相信了。

作者: audreamer    时间: 2013-5-24 10:41
阿兜 发表于 2013-5-24 09:49
第一,我对澳洲的保险确实不是很了解。我只知道我除了买REGO,还去ANZ买了THIRD PARTY INSURANCE,对方只 ...

LZ小心呀,她可以诬告你在后面追尾,因为你没有证据证明是她倒车撞你的,你还要帮她修车呢。而且这种情况没有证据的话,是后车的错。
LZ车上的朋友不能算证人,当时你有其它车上的证人吗?

作者: Allen001    时间: 2013-5-24 11:01
报警嘛  没说的
作者: audreamer    时间: 2013-5-24 11:49
Allen001 发表于 2013-5-24 11:01
报警嘛  没说的

大家别指望这里的警察在交通事故里有什么作为,他们基本上都不理的。
作者: 狼儿    时间: 2013-5-24 16:30
为什么她倒车撞你,她车的前面受损了?
作者: 勺子    时间: 2013-5-24 18:02
什么人都有
作者: 有烟冒的火    时间: 2013-5-24 18:09
rego的那个是保人的,anz的那个third party是撞到别人车后赔别人车的,max好像是500最多
作者: lu1234qian    时间: 2013-5-24 22:39
没把拍证件照嘛?
作者: heroes3lover    时间: 2013-5-24 22:45
现在手机都是实名制的,通过手机可以找到人的。
作者: XR6    时间: 2013-5-24 23:34
有的保险公司第三险在不是自己责任情况下也是可以有限度保修的。楼主可以问问ANZ

作者: dusaier900730    时间: 2013-5-25 01:17
真的是很无语 这种人很多啊 真想拜托不会开车能不能就别自己上路 而且干这种事的大部分都是中国的 女的。 我上次在hellawell RD 要右转 等红灯 前面一个车就绿灯亮了也不走 我按喇叭他才走 结果已经黄灯了 她开出了线看到是黄灯又急刹车 明明能过去的。。。然后看自己在超线了 居然看也不看就往后倒 真是TMD一SB 然后我又按喇叭她踩刹车 不然就撞到我了。。

最夸张是她后来就一直挂在倒车档。。因为我看到他刹车灯一直是亮的。。然后我就想等下绿灯她肯定会一脚油门往后倒车 结果还真是。。。然后我第三次按喇叭她才刹车 然后才走。。

这种人真的是不把自己的命和别人的命当回事。。。 奉劝大家以后等红灯的时候保留多一点车距吧。。还有楼主的情况也是 多留点车距吧~
作者: 小丫丫    时间: 2013-5-25 02:32
oozhu 发表于 2013-5-20 18:25
报警吧,就说hit and run就行了

报警有用吗?感觉这边警察什么都做不了~~

作者: 小丫丫    时间: 2013-5-25 02:33
dusaier900730 发表于 2013-5-25 01:17
真的是很无语 这种人很多啊 真想拜托不会开车能不能就别自己上路 而且干这种事的大部分都是中国的 女的。 我 ...

哈哈哈,那真是个奇葩的车主~~~

作者: 阿兜    时间: 2013-5-25 10:31
狼儿 发表于 2013-5-24 16:30
为什么她倒车撞你,她车的前面受损了?

我是车头受损,她是车尾

作者: 阿兜    时间: 2013-5-25 10:33
本帖最后由 阿兜 于 2013-5-25 10:34 编辑
dusaier900730 发表于 2013-5-25 01:17
真的是很无语 这种人很多啊 真想拜托不会开车能不能就别自己上路 而且干这种事的大部分都是中国的 女的。 我 ...

。。我来澳洲这么些年,头一次碰到这种事。。你碰到的事更奇葩。。。。。

作者: oozhu    时间: 2013-5-25 11:02
小丫丫 发表于 2013-5-25 02:32
报警有用吗?感觉这边警察什么都做不了~~

这警要看你怎么报了,你可以说前车撞了你就跑了,你颈部胸部受到冲击,非常“不舒服”。就有个rego号码,你们去帮我找吧。现在这事她不出现你也不能怎么样,报了警找到人你再drop charge就是了。

作者: dusaier900730    时间: 2013-5-25 13:49
阿兜 发表于 2013-5-25 10:33
。。我来澳洲这么些年,头一次碰到这种事。。你碰到的事更奇葩。。。。。

对呀 还好没撞到! 因为我刚买的新车~ 路上总有些开车开不好的奇葩~

作者: 台北人    时间: 2013-5-25 16:03
趕緊報告給 一碗熱祥 吧
讓他處理
作者: leung729    时间: 2013-5-25 19:07
阿兜 发表于 2013-5-24 09:49
第一,我对澳洲的保险确实不是很了解。我只知道我除了买REGO,还去ANZ买了THIRD PARTY INSURANCE,对方只 ...

樓主就是因為他是中國人先不值得可信,這是常識吧


作者: wuqiaojoe    时间: 2013-5-25 23:36
素质真低
作者: 阿兜    时间: 2013-5-26 10:09
leung729 发表于 2013-5-25 19:07
樓主就是因為他是中國人先不值得可信,這是常識吧

没懂你的意思。。。

作者: comefromcuba    时间: 2013-5-26 13:33
报警 警察不管的。你损失$3000以上或者有人受伤才管。遇到这种无赖 只能认倒霉。我当初被阿三撞了 对方耍赖 报警 警察根本不管。自己出了一半钱。买全险吧 保险公司帮你搞定。




欢迎光临 BrisbaneBBS.com悠悠网 | 布里斯班中文网_昆士兰华人论坛_黄金海岸论坛_Goldcoast_租房_工作_交友_同城 (http://brisbane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