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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4000块没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卫妈妈    时间: 2013-9-10 19:19
标题: 4000块没了
请大家务必小心
起因是因为 他在卖车,因为买车认识,他在卖NISSAN 350z NISSAN FAIRLADY 350Z.就是下面图片里面见到的那辆,他180左右,高高瘦瘦,89年出生,一眼看上去,只能怪我自己遇人不淑,开始觉得他蛮好,蛮谈的来,听他说他前女朋友去悉尼读书之后把他甩了,买新车后钱很紧张,开始大家蛮熟的,然后有天请他帮我朋友cheery搬家,朋友说有个CHANEL包记得放他车上,但是不见了,但是我就以人格保证不可能出现这种事,我觉得朋友忘记了,还在骂她神经出问题,因为这事,cheery打电话给我,我都很反感接,觉得他诬陷好人。
他的fackbook上面,她的前女朋友CRYSTAL骂他,说他借钱不还,说他人品差,我当时还觉得分手了后,女人和男人之前可能因为其他原因引起的不愉快,也没管他。
有天他说自己手机丢了,让我拿一个手机先给他用,我就把家里的sumsung拿给他了,之前和朋友viki一起,他跟viki借了200一直没还,我就做起担保人,说不用担心。我觉得他开个跑车不至于这样吧。
前天因为家里小孩的原因,和店里的原因,忙的走不开,朋友还钱给我,所有请他帮我去先拿4000块,拿过了之后,我让他帮忙带给我,他说去吃个饭就来找我。之后再发短信,再发消息,打电话通,就是没人接,facebook上把我也黑了。
车是NSW的牌照,轮胎漆成紫橙色。之前在异国乡和水井坊都有上过班。

请大家如果知道这个人,请告诉我他在哪里,保证如果我确定那是他的车,和他人如果在,请悄悄告诉我,我会给你100刀现金。0420346832我叫Jolian。谢







作者: 布村流浪者    时间: 2013-9-10 19:32
本帖最后由 布村流浪者 于 2013-9-10 19:33 编辑

LZ比我惨多了,我刚被骗500刀不过你都不知道人家住哪吗?有电话报警也可以啊

作者: 牛顿    时间: 2013-9-10 19:42
报警。。
作者: 大卫妈妈    时间: 2013-9-10 19:51
布村流浪者 发表于 2013-9-10 19:32
LZ比我惨多了,我刚被骗500刀不过你都不知道人家住哪吗?有电话报警也可以啊

已经报了,没证据,什么单据都没有!

作者: 牛顿    时间: 2013-9-10 20:20
大卫妈妈 发表于 2013-9-10 19:51
已经报了,没证据,什么单据都没有!

人证物证都没有?

作者: rickrick2010    时间: 2013-9-10 21:28
找水井坊老板,叫Johnny,肯定找得到这个人
作者: 大卫妈妈    时间: 2013-9-10 21:52
牛顿 发表于 2013-9-10 20:20
人证物证都没有?

有我请他帮忙去拿的短信,仅此而已

作者: 大卫妈妈    时间: 2013-9-10 21:54
rickrick2010 发表于 2013-9-10 21:28
找水井坊老板,叫Johnny,肯定找得到这个人

现在找到这个人没有用,因为他什么都不承认。我都知道他中文名字

作者: rickrick2010    时间: 2013-9-10 21:57
大卫妈妈 发表于 2013-9-10 21:54
现在找到这个人没有用,因为他什么都不承认。我都知道他中文名字

给钱的那个是证人啊,除非你是涉及什么非法交易,否则果断找警察,电话短信什么的都可以作为呈堂证供

作者: 大卫妈妈    时间: 2013-9-10 21:58
NSW CDF67 69
作者: 大卫妈妈    时间: 2013-9-10 21:59
NSW 车牌CDF67 还是69,请大家帮帮忙
作者: 大卫妈妈    时间: 2013-9-10 22:14
rickrick2010 发表于 2013-9-10 21:57
给钱的那个是证人啊,除非你是涉及什么非法交易,否则果断找警察,电话短信什么的都可以作为呈堂证供

我给钱朋友都陪我去警局,警局有他家地址,带去两次,都没有这个人住那里,警察就让等消息,让我们找律师起诉他先。

作者: 牛顿    时间: 2013-9-10 22:44
大卫妈妈 发表于 2013-9-10 22:14
我给钱朋友都陪我去警局,警局有他家地址,带去两次,都没有这个人住那里,警察就让等消息,让我们找律师 ...

那还是边找人、边准备材料起诉吧。。。

作者: 大卫妈妈    时间: 2013-9-10 22:56
牛顿 发表于 2013-9-10 22:44
那还是边找人、边准备材料起诉吧。。。

是的,我想找到他车,把他车砸了


补充内容 (2013-9-10 22:57):
的确太生气了
作者: balloon    时间: 2013-9-11 08:50
不要采取暴力手段。为了几千块钱不值得。 还是按澳洲规矩起诉他吧。楼主应该学到教训,不要太相信别人,现金不要经别人的手,否则你是在考验他的良心,诱惑他犯罪。你也是有一定责任的。
作者: 牛顿    时间: 2013-9-11 09:37
大卫妈妈 发表于 2013-9-10 22:56
是的,我想找到他车,把他车砸了

砸车不可取。走正规渠道吧。吃一堑长一智。

作者: meatball    时间: 2013-9-11 09:38
太可气了~~
作者: 大卫妈妈    时间: 2013-9-11 11:35
balloon 发表于 2013-9-11 08:50
不要采取暴力手段。为了几千块钱不值得。 还是按澳洲规矩起诉他吧。楼主应该学到教训,不要太相信别人,现金 ...

是的,没想到一个人就因为这几千块,连自尊,和什么都不顾了
作者: rickrick2010    时间: 2013-9-11 11:47
大卫妈妈 发表于 2013-9-11 11:35
是的,没想到一个人就因为这几千块,连自尊,和什么都不顾了

看现在那么多网军五毛就知道了,大把的人可以为了一小点利益不顾一切,何况四千刀也够一个单身汉挥霍一整子了

作者: 大卫妈妈    时间: 2013-9-11 12:38
真他妈的,不要脸,还打电话说找律师起诉我毁谤他,还说知道我店在哪里。
作者: rickrick2010    时间: 2013-9-11 12:47
大卫妈妈 发表于 2013-9-11 12:38
真他妈的,不要脸,还打电话说找律师起诉我毁谤他,还说知道我店在哪里。

如果有电话联系过,找警方到通信公司调录音出来

作者: salomn    时间: 2013-9-11 13:39
法庭上你有把钱交给他的朋友做证人的,这是最有力的证言。他的经济状况,你的经营状况和你和朋友间的经济往来都是间接证据。不用担心,你怕解释不清的事情,法官其实是会看得很清楚的。
作者: 大卫妈妈    时间: 2013-9-11 14:53
salomn 发表于 2013-9-11 13:39
法庭上你有把钱交给他的朋友做证人的,这是最有力的证言。他的经济状况,你的经营状况和你和朋友间的经济往 ...

真希望这种人,受到报应。还打电话恐吓我,说我没证据

作者: 牛顿    时间: 2013-9-11 15:14
大卫妈妈 发表于 2013-9-11 14:53
真希望这种人,受到报应。还打电话恐吓我,说我没证据

把电话内容录下来,法庭上应该用得着。先把他打电话恐吓你这件事通知警方。
起诉的时候再加一条恐吓。


作者: 大卫妈妈    时间: 2013-9-11 16:31
牛顿 发表于 2013-9-11 15:14
把电话内容录下来,法庭上应该用得着。先把他打电话恐吓你这件事通知警方。
起诉的时候再加一条恐吓。
...

还说砸我店,知道我店在哪里

作者: balloon    时间: 2013-9-11 20:35
咦,怎么那人的照片被移走了。
作者: salomn    时间: 2013-9-11 22:58
可以私信跟我联系,我有一些朋友是作警察和检察官的,或许可以帮到你。
作者: 牛顿    时间: 2013-9-12 09:24
大卫妈妈 发表于 2013-9-11 16:31
还说砸我店,知道我店在哪里

你们还是早点法庭上见吧。
作者: 大卫妈妈    时间: 2013-9-12 09:55
balloon 发表于 2013-9-11 20:35
咦,怎么那人的照片被移走了。

是的,不知道原因,怎么没了

作者: 大卫妈妈    时间: 2013-9-12 09:59
牛顿 发表于 2013-9-12 09:24
你们还是早点法庭上见吧。

真希望这种人赶紧的送回国,教育教育

作者: cottoncandy    时间: 2013-9-12 14:08
你如果又閒錢, 又氣不過, 還是走法律途徑吧, 有錢一定辦的成的。。。。。
作者: MIKKO    时间: 2013-9-12 15:09
让他把钱吐出来之后,再找人狠揍他一顿

作者: Parachute    时间: 2013-9-12 15:32
哈哈,这个人我认识,之前骗了我很多钱,最后号码也换了
作者: Parachute    时间: 2013-9-12 15:33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大卫妈妈    时间: 2013-9-12 18:48
Parachute 发表于 2013-9-12 15:32
哈哈,这个人我认识,之前骗了我很多钱,最后号码也换了

这已经是第三个人跟我发生一样的事了

作者: 大卫妈妈    时间: 2013-9-12 18:49
MIKKO 发表于 2013-9-12 15:09
让他把钱吐出来之后,再找人狠揍他一顿

现在只想揍他,钱已经不在乎了!

作者: salomn    时间: 2013-9-12 19:00
他私底下跟我说你是老鸨,他是帮你开车送妓女出事了,你能说下你是做什么行业的吗?为什么会有四千块现金转手通过他?既然事情搞到这里来,正巧我有些朋友在司法部门工作,如果是他骗你的钱我会帮你,如果是你做违法的事我以一样会举报你的。
作者: balloon    时间: 2013-9-12 19:16
嗯,事情发展的峰回路转。大卫妈妈你要出来向大家证明自己的清白。
作者: 大卫妈妈    时间: 2013-9-12 19:33
salomn 发表于 2013-9-12 19:00
他私底下跟我说你是老鸨,他是帮你开车送妓女出事了,你能说下你是做什么行业的吗?为什么会有四千块现金转 ...

他是不是有病,我开餐馆的,钱是前一天我在赌场借给朋友的,我朋友在city开美甲店,我朋友都可以出来作证他,如果你能帮忙,请尽量给我电话,我需要帮助,他为什么连电话都不敢接,还有我收到电话,另外也有人要找他,楼上的那位女孩,他也欠人家2000多,消失了,一个学校的,nathan读书的。

作者: 大卫妈妈    时间: 2013-9-12 19:38
balloon 发表于 2013-9-12 19:16
嗯,事情发展的峰回路转。大卫妈妈你要出来向大家证明自己的清白。

恩,谢谢,今天收到Z的电话,她告诉我ryan欠她2000多不还,还消失了,
之前开的mini,搞的她都很有神经质了。
我觉得这种人就应该有报应。


作者: MIKKO    时间: 2013-9-12 19:51
大卫妈妈 发表于 2013-9-12 19:33
他是不是有病,我开餐馆的,钱是前一天我在赌场借给朋友的,我朋友在city开美甲店,我朋友都可以出来作证 ...

前几天才看到你发了N个帖招美女,那帖子一看就是招妓女的,你能解释下麽?
作者: 大卫妈妈    时间: 2013-9-12 20:09
MIKKO 发表于 2013-9-12 19:51
前几天才看到你发了N个帖招美女,那帖子一看就是招妓女的,你能解释下麽?

澳洲本来就是个妓院合法的国家,之前我帮朋友发过一个帖子。这点我不否认,我朋友叫Lina,他在city开妓院的,
就Ryan偷了她的箱子,她妓院 Brisbane 4001,
如果有兴趣,我可以私下给你她的号码。

而且也有证人能证明看见ryan拿了她的箱子。

作者: 大卫妈妈    时间: 2013-9-12 20:23
我已经发了律师信,在警局也做了份笔录,至于后续,
等先找到他人,今天警察去他之前住的地址他已经搬家了。
aldea pl calamvale已经搬家
作者: salomn    时间: 2013-9-12 21:03
昆士兰的妓院是合法的不错,必须持牌照在专门场所经营不可以开车上门服务,如果他真的有帮任何人开车送妓女上门服务,那他和那个人还有妓女都违法了。刚有留学生做这种事被抓:
http://page.renren.com/600595663/channel-noteshow-892187677

妓女也必须有执照,你自己也好,帮朋友也好,在版面招聘的方式本身就有问题。

鉴于这件纠纷的复杂性,就像我一开始说的,还是要依靠法律手段解决,请不要再继续发悬赏找人,找地址或者揍人之类的言论了,有暴力恐吓嫌疑,在法庭上会成为对你不利的证据。
作者: AudiAFour    时间: 2013-9-12 21:08
salomn 发表于 2013-9-12 21:03
昆士兰的妓院是合法的不错,必须持牌照在专门场所经营不可以开车上门服务,如果他真的有帮任何人开车送妓女 ...

名嘴果然不同,各种真相流露,很佩服salomn的公正,有一说一。

作者: AudiAFour    时间: 2013-9-12 21:15
之前我也在另外一边的帖子回了,如果你有证据上庭,或者找去警察局要地址,你还会在这边分分钟回帖造舆论吗?看客们都是分是非的。你说有店,做正当生意,你在店在哪? 敢说吗?
退一万步说,别人一留学生,你既然有店,那就必须是本地人吧? 别人有那么大胆子拿你钱?
再退一万步说 他和你到底是什么关系?你说你们买车认识的,买车认识的真的可以亲热到这种程度? 4000块随随便便给?
自己给出来的故事都和正常逻辑不符合。这故事真的开始让人怀疑真实性了。

补充内容 (2013-9-12 21:17):
我看你第一反应是 过来发帖造舆论,而不是走法律途径,你的目的是什么? 口口声声说 自己证据确凿,人证物证充足,但是为什么过去3天了才去找律师? 或者你真的只是说说而已,你能把你的律师行的收据发出来么?
作者: AudiAFour    时间: 2013-9-12 21:23
大卫妈妈 发表于 2013-9-12 20:23
我已经发了律师信,在警局也做了份笔录,至于后续,
等先找到他人,今天警察去他之前住的地址他已经搬家了 ...

你前两天不是说 你知道他家住址,警察带你过去以后问了发现没有这人吗? 干嘛又去一次? 明知道没人又叫警察带你过去,你不是自相矛盾么?

作者: AudiAFour    时间: 2013-9-12 21:24
大卫妈妈 发表于 2013-9-10 22:14
我给钱朋友都陪我去警局,警局有他家地址,带去两次,都没有这个人住那里,警察就让等消息,让我们找律师 ...

这是楼主之前发的。

作者: AudiAFour    时间: 2013-9-12 21:29
大卫妈妈 发表于 2013-9-12 20:09
澳洲本来就是个妓院合法的国家,之前我帮朋友发过一个帖子。这点我不否认,我朋友叫Lina,他在city开妓院 ...

楼主,你之前原文说的 不是一个香奈儿的包吗? 怎么又变成箱子了。。。


补充内容 (2013-9-12 23:14):
箱子是箱子,包是包,明显是两种东西,试问,谁会先说丢的是箱子,然后说丢的是包呢?
作者: balloon    时间: 2013-9-12 23:02
已经报警就好,双方已经不敢用暴力手段解决这个问题了。
作者: 大卫妈妈    时间: 2013-9-13 00:18
AudiAFour 发表于 2013-9-12 21:15
之前我也在另外一边的帖子回了,如果你有证据上庭,或者找去警察局要地址,你还会在这边分分钟回帖造舆论吗 ...

如果你给我电话,我不会消失,也不会换号,关于细节上面的东西,我不是作家,至于店,身份这些,我完全没必要写在帖子里。而且里面的每个人,我都对得上人,可以给电话给你去认证。至于为什么发这个帖,完全是因为不想更多的人被这个人骗。

作者: AudiAFour    时间: 2013-9-13 00:58
大卫妈妈 发表于 2013-9-13 00:18
如果你给我电话,我不会消失,也不会换号,关于细节上面的东西,我不是作家,至于店,身份这些,我完全没 ...

谢谢楼主对广大学生的好意,只是个人觉得您给出的故事前后不符合,自相矛盾。让人不忍觉您给出的故事想必有出入。个人观点,希望您也能给出合理解释。你要相信我们大家不会放过一个坏人,同时也不会看着一个好人被冤枉。

作者: 大卫妈妈    时间: 2013-9-13 03:14
AudiAFour 发表于 2013-9-13 00:58
谢谢楼主对广大学生的好意,只是个人觉得您给出的故事前后不符合,自相矛盾。让人不忍觉您给出的故事想必 ...

谢谢你,不是故事,可能个人陈述上有些问题,不过这几天有3个人给我打电话,问我找到这人没有,他们和我有一样经历,如果要考证,我们都可以一起,而且我们准备约一起见面,毕竟遭遇一样,大家都被骗钱,心理都不舒服。


补充内容 (2013-9-13 03:16):
而且都是同一个人
作者: xiaoge    时间: 2013-9-13 14:33
打他一顿
作者: 大卫妈妈    时间: 2013-9-13 14:36
AudiAFour 发表于 2013-9-12 21:23
你前两天不是说 你知道他家住址,警察带你过去以后问了发现没有这人吗? 干嘛又去一次? 明知道没人又叫警 ...

你应该没有报过警吧,从报警那天,警察陆续来过我和我朋友家,还有RYAN家3次了。有人报过同样的警,而且对方同一个人,警察需要我提供更多知道的信息。
作者: 一碗热翔    时间: 2013-9-14 03:09
关注。。。
作者: happyandre    时间: 2013-9-15 06:07
可能中了他的美男計
作者: pannylane    时间: 2013-9-22 21:23
好烂的人
作者: kagga    时间: 2013-10-3 23:11
89年,开那么好的车。。。?
哇!!!
作者: tekcubesys    时间: 2013-10-22 17:24
Tekcubesys
作者: Chineseinau    时间: 2013-10-22 21:53
4000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对于沒有$的人),你认识他几年?我可是被认识了8年的同学出卖,还要沒有任何利益,所以看到这个論壇的人有福了,人心险恶,小心身边的朋友。
作者: 布村小七接机    时间: 2013-11-6 23:20
      
作者: DMG    时间: 2013-11-18 07:53
看这样子应该是个好赌之人吧,之前认识的朋友有好赌的,赌光了,什么都开的出口,卖车,卖表,再没了就动歪脑筋,在他们眼里钱不是钱,只是筹码,这四千可能不过一晚上就挥霍完了,楼主为什么不去赌场查查看,拿着警察的文件,我也不知道赌场会不会给你查这个人的信息,但是总要试一试,4000也不是小钱。
作者: 戴红领巾的少年    时间: 2013-11-18 22:14
人渣年年有,吃一堑长一智吧
作者: psvwwj0823wwj    时间: 2014-1-2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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