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出国的留学生,只要是谈恋爱的,大多都已经同居了。
此贴献给那些 情侣中只有一人有澳洲身份的朋友们,和那些想找有身份的朋友们。
据澳洲法律规定,凡是澳洲公民或PR ,只要同居6个月,就会被视为结婚,不需要任何法律手续,也不需要去教堂。
当两人同居后满6个月,但分手了,男生名下一半的财产归女生,女生名下一半的财产归男生。
如果您想同居,但又不愿被别人视为结婚,怕分手后分财产,可以由一方,每星期付1块钱给另一方,但收钱方要写收据。
这样会被视为只是租用房屋看待。(一般用于假结婚什么的。)
此法律根据来自于 澳洲法律协会 一个资深的法律顾问
与爱无缘 发表于 2010-9-18 12:31
哈哈,我和我的中东石油大亨的儿子做housemate已经半年多了。是不是我就可以同居的名义分他一半家产啦。
我赚翻啦,哈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