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棒球棒的那人傻X.两个人跑到别人家去闹,更傻X.
另外,作为学生来说,毕竟对于澳洲各个方面人生地不熟的,肯定是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并且英语水平等原因,许多事情也就能忍则忍了.除非受到了特别不公正的待遇,应该不会闹.即使雇员有各种不对,但我想总不至于似楼主所说.
但楼主口口声声的说着自己的委屈,说着别人的不是,既然你这么有理,直接去告他得了,还跑这里废什么话浪费什么时间.恐怕越抹越黑吧?难道自身没有一点点的问题?苍蝇都不叮无缝的蛋,这么简单的道理傻X都知道吧?何况是人?
更让我觉得难以接受的是居然自比东郭,你要真的这么高尚,还遇到这事的话,那你招的人就该死,但真是如此吗?
学生的错在于太冲动,不懂得以正规途径来保护自己.但雇主么...我就不想说什么了.
补充内容 (2012-10-26 21:19):
纯属利益无关第三方.个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