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huanwoba 发表于 2015-5-11 20:10
如果你在brisbane 开uber,大家都会详细咨询你。
关键你 把墨尔本和悉尼的法律强加在昆士兰上,会 ...
真是对您无语了。
您的“受害者心态”还能再严重点吗?
说我把别人往火坑里面推,简直是笑话!
Uber在布里斯本的业务开展得红红火火,违不违法不是你一句话就能断定的好吗?
而且----您这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我推荐给大家,大家注册后,布里斯本当地的Uber办公室会联系大家,然后大家有任何问题,可以自行跟Uber沟通,觉得好,就去做,觉得不好就不去做,来去自由。
何来什么往火坑里面推?
你当大家都是傻瓜吗?
或者更可能是你自己才是个被迫受害妄想症的人?
再说,关于推荐有奖励,我哪句话否定这个了?而且前面早就已经回复了,我提供信息给有需要的人,Uber给我奖励,这是典型的win - win,听说过这个词吗?Win-Win, 懂不?
我估计,按照您的受害者心态,是不会相信世界上有Win win这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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